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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异议

    《商标法》及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 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,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,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