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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17年度浙江省专利战略推进项目的通知

浙知发发〔201715

各市、县(市、区)科技局(委、知识产权局),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高新园区)管委会,省级各有关单位:

为加快推进专利战略实施,提升专利制度支撑产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,根据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浙政办发〔201727号)和《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十三五规划》部署,结合当前我省科技创新及知识产权工作重点,决定开展2017年度省级专利战略推进项目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实施目的

围绕产业发展开展专利战略分析研究,是创新专利支撑作用、推动专利战略更好融入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。通过专利战略推进项目的实施,聚焦八大万亿产业和“10+1”传统区域特色优势产业,充分利用专利信息开展深入分析和研判,进一步明晰产业发展方向与市场动向,增强知识产权竞争优势,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。

二、申报领域

以八大万亿产业和“10+1”传统产业等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或支柱产业为导向,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(量子通信、人工智能、高端芯片、大数据、云计算、物联网、移动互联网和集成电路等)、智能绿色高端装备制造领域(智能制造装备与智能测控部件、新型激光器等)、清洁高效能源和节能环保领域(环保装备、半导体照明等)、新材料领域(石墨烯、高性能功能材料、生物基高分子材料、传感、探测和显示材料等)和大健康领域(生物医药、高端医疗装备与器械等)等战略性新兴和特色优势领域。

三、申报对象

(一)申报主体应是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(含优势企业)、区域特色支柱产业的行业龙头企业(上一年度已立项且尚未结题验收的单位除外)以及省内有关知识产权研究机构、服务机构。

(二)项目申报单位应拥有丰富的专利信息资源、较强的专利分析团队和产业研究能力。鼓励支持国内外专利研究机构和服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、专利联盟与企业联合申报。

(三)支撑区域产业发展的项目,所在地政府部门应积极支持项目研究。

四、主要研究内容

(一)开展知识产权尽责调查,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规划;

(二)根据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需要,研究开发关键技术领域和相关产品的专利信息专题数据库;

(三)开展企业(产业)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的专利布局;

(四)提出产业专利信息利用分析报告。

五、申报要求

(一)请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填写《浙江省专利战略推进项目申报书》(附件1),报所在地县(市、区)科技局或高新区管委会。各市科技局(委、知识产权局)统筹本地区项目申报工作,在所辖县(市、区)和高新区推荐的基础上,向省知识产权局择优推荐不超过3个项目。省级有关单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,直接报省知识产权局。

(二)省专利战略推进项目实施期限为201811日至20181231日。

(三)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,择优立项,签订项目合同书,并根据《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予以支持。项目结束后,省知识产权局将集中进行项目验收。

(四)请各市科技局(委、知识产权局)、省级有关单位于715日前,将《2017年度省专利战略推进项目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2)及《浙江省专利战略推进项目申报书》(一式五份)纸质件及电子件报送至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发展处。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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